第38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大会顺利召开
日期:201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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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届国际食品法典大会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1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来自140个成员国家、1个成员组织(欧盟)和33个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派出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和香港食环署的20名代表团参加了会议。农业部任代表团团长。
会议由CAC主席Awilo Ochieng Pernet(瑞士)主持,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助理总干事王韧博士分别致欢迎辞。
本次会议共涉及14项议题,包括国际食品法典程序手册拟议修正案、在第8步和第5/8提交的标准草案及相关文本的审议、在第5步提交的拟议标准草案及相关文本的审议、现行法典标准和相关文本的废除、食典标准及相关文本的修正案、新标准及相关文本的制定以及终止工作的建议、各下属委员会和特设工作组向食典委提出的事项、《2014-2019年法典战略规划》总体实施情况、财务及预算事项、FAO和WHO提出的事项、食典委与其他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选举主席和副主席等。
经大会讨论,会议通过了35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19项标准新工作。通过的35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中,包括中国担任主持国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国际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所提交的上百项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以及我国主导制定的《非发酵豆制品区域标准》。多年停留在第8步的《牛生长激素最大残留限量草案》在讨论中仍然存在较大争议,大会决定仍然将此标准停留在第8步,开放讨论,待取得进一步共识后再做决定。
此外,在法典工作管理议题上,会议确定了食典委未来工作的6个关键领域,包括:战略治理、应对新出现的问题、共识、各法典委员会间的合作、执委会的有效性和代表性、执委会和CAC的效率。并决定由一般原则法典委员会下届会议继续讨论。
本届食典委主席和副主席经选举获得连任。由于上一届亚洲地区执委和区域协调员任期已满,经过会后选举和大会任命,马来西亚当选亚洲地区执委,印度当选亚洲地区协调员。任期从本届会议结束时开始,到大会第40届会议(2017年)结束时为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作为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在会议前后做了充分准备。会前组织研究了所有议题,并对重要议题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讨论形成了中国代表团参会口径。在会议召开期间,代表团按照口径发言,充分表达了我国立场。此外,代表团积极参加了包括食品中转基因技术研讨会、法典在线系统更新会、法典信托基金讨论会和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秘书处交流会等会议相关活动,并在活动中与其他国家代表进行了积极沟通。
会前,田静副研究员还参加了于6月30日-7月3日召开的第70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执委会会议,并对法典工作管理和执委会的运作等议题发表意见。
